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包子油条“铝”禁不止 店主获刑并处罚金
0
2月21日,明光市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一批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。分别判处宗某、杜某等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刑期,同时宣告缓刑,并处罚金二千至四千不等罚金。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决被告人承担赔礼道歉,惩罚性赔偿金等民事责任。
被告人宗某、王某等人在生产、销售食品油条、包子时超量使用含铝添加剂,经过抽样送检,显示铝残留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,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,构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。被告人宗某、王某等人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损害社会公众利益,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结合被告人宗某、王某等人自首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民以食为天,在食品安全上欺骗消费者,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,广大食品生产者、销售者要以案为戒、敲响警钟,坚守法律底线。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察商家的加工环境、加工方法,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。